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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17∶00。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关键介绍考试时间、教育考试步骤等)、《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关键介绍实际政策规定、在线报名技术操作)及《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关键介绍招录企业、招录数量及报名资格标准),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好诚信报考信息,属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提交自己电子照,挑选适合岗位递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不能双头报名,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早已报考保密等线下招录岗位的人员不可网上注册报名,假如反复报名缴费则在线报名无效,也不退回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应用的身份证务必一致。3月19日至3月24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上、下午各公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挑选岗位。 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或是信息不实的,给予其取消此次报考资格的解决。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搅乱报名秩序或是伪造学历证实以及他相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此次报考资格的解决,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取诚信信息库,纪录期限为五年。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在3月20日至3月26日期内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看是否通过资质初审。3月20日9∶00至3月25日17∶00期内,报考申请已提交并未核查的和根据资质初审的,均不能修改自己基本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健全个人基本信息后再次报考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3月25日17∶00后,全部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基本信息或改报岗位,请考生尽快报名,以防报名截止后因资质初审不通过而错过考试机会。 涉及岗位公告里的专业、文凭、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及其是否具备逃避情况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当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络。省直机关、省牢房戒毒所系统、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和各地公务员主管机构联系电话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招录单位热线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频道查看,各市州、接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联系电话在各地特定官网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机构。 (三)网上交费确定 根据资质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在3月28日9∶00至4月1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交费确定,未按时参加交费确定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 交费确定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当4月15日9:00至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前,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打印。 报考线下岗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交费确定并派发准考证。面向村(社区)干部公务员招录城镇(街道)公务员的岗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报名、下载准考证打印。 三、笔试 (一)笔试学科 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取城镇(街道)公务员岗位的,只开展《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其他岗位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城镇(街道)机关岗位独立命卷《申论》题本。报考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岗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纲。 (二)笔试时间 4月20日早上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热点 4月21日早上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4月21日早上9∶00-12∶00 综合知识测试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报考。依据考试报名状况,考点将设定在武汉和部分市(州)。报考时,务必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在有效期里的二代身份证,缺乏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 (三)查成绩 考试分数及最少达标分数线可在5月底前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违纪违规信息在查询分数页面一并告知。对底层艰苦边远地区岗位,在划定最少达标分数线时将给予倾斜。 四、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达到要求竞争占比的岗位,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竞争占比的多计划岗位,按削减后的岗位招生数组织资格复审,所削减的空缺岗位在后期另行组织第二次公务员招录。参加资格复审的成员名单由招录机关依照岗位招生数1:3的占比,根据笔试换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凡舍弃资格复审,或相关材料关键信息虚假、影响资质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撤销面试资质,请在同岗位根据笔试最低达标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换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 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要求竞争占比的岗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机构审批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人才及独特保密等岗位外,一律撤销、合并或按比例削减公务员招录计划。 五、专业科目考试 部分必须开展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专业科目考试设定状况及有关事宜将于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六、面试 (一)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达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公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撤销其面试资格,不再开展替补,因考生放弃面试造成该岗位达不到要求竞争占比的,该岗位可正常考试。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次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问题本)均分以上的,即可列入考察、体检目标。 (二)综合成绩换算 考生综合成绩选用学分制换算。 不组织专业课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卷成绩×0.55 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 公安部门(不含森林公安)岗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卷成绩×0.40 申论试卷成绩×0.30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 面试成绩×0.5。 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卷成绩×0.55 申论试卷成绩×0.45)×0.4 专业科目考试×0.2 面试成绩×0.4。 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取城镇(街道)公务员岗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 面试成绩×0.5。 七、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公安民警、牢房机关、强制戒毒机关公安民警岗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规范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作体能测评不过关,不过关人员不可进到考察、体检阶段。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看作舍弃体能测评资质。 八、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公务员招录城镇(街道)公务员的岗位按计划录取总数1∶1.5差值确定,其他岗位等额本息确定。 (一)组织考察 考察前,考生要递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调研组融合个人自传,根据查看档案、个别谈话、群众座谈、民主评议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品德修养、专业能力、遵规守纪、责任意识、学习工作业绩、身体身心健康状况以及需要逃避的状况等,并对报名资格开展复诊,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正、精确,是否具备报考逃避的情况等。 要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信仰、思想政治、政治品质和品德修养,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信用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种个人诚信信息开展审查。 (二)组织体检 体检依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修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要求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牢房机关、强制戒毒机关的公安民警和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等岗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素质的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里的全部体检项目均不开展复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看作舍弃体检资质。 考察、体检可同步组织实施,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发生缺额,由招录机关依据用工必须确定是否替补。需要替补的,由招录机关刊物公务员主管机构同意后,可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分不高先后替补考察、体检人选。 九、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和录取审核 招录机关党委(党委会)按规定的程序和规范,依据考试分数、考察意见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才德兼备、德才兼备,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对政治上不过关的,果断“一票否决”。对未达到公务员基本能力规范,有公务员职业应当严禁行为的;曾有违法乱纪违规操作,影响公务员形象的;政治品德不良,责任感和服务于人民观念较差的,以及其他不宜录取为公务员情况的,果断不予录取。 下列人员不可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参加公务员、选调生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不予报到、试用期内主动舍弃录取资质、违反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企业)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质等情况未满5年人员(截至2019年3月19日);在参加公务员考试中,有拒不服从管理安排、侵扰纠缠或谩骂恐吓公务员招录工作人员、编造捏造事实诬陷别人、根据异常方式、方式搅乱公务员招录秩序等违背考试录取纪律的人员;档案文件不清、个人历史不明,没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人员;瞒报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具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心理素质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取为公务员或录取到所报考岗位的情况的。 拟录用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机构特定的网站公示,接纳社会和考生监督,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招录机关名字、拟录用人员名字、性别、准考号、成绩、毕业院校、所在单位、监督电话等。对公示目标有异议的,应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研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是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取的,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对公示中体现有影响录取难题,经调研属实的,不予录取。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可暂缓录取,待查明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我省城镇(街道)机关、其他规定或承诺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岗位,拟录用人员须与招录机关签署相应最少服务期限的协议。 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舍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替补。录取审核后舍弃录取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刊物公务员主管机构撤销其录取资格。 十、缺口岗位的第二次公务员招录 招录期内因无人报考、达不到要求竞争占比等原因取消或削减的空缺岗位计划,必须继续补报人员的,能通过第二次公务员招录补充人选。第二次公务员招录公告于2019年7月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参加第二次公务员招录的人员,务必公共科目考试分数已达到要求的最少达标分数线,且符合拟申请职位的资格条件。已被列入考察、体检目标的,不可参加第二次公务员招录。第二次公务员招录由招录机关承担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考察、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和公示等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开展录取。 十一、发布信息 报考省直机关、省牢房戒毒所系统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的人员可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看资格复审、面试、专业科目考试、考察、体检、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接管市、神农架林区岗位的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各地公务员主管机构特定的官网查询。 特别提示: 1.考生在考试尤其是资质审查、面试和替补期内维持通信通畅,通讯方式变动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防止错过录取机遇。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仔细核查报考的职位、个人名字、身份证号、相片、考试内容、资质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防止错过考试机会。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缺口岗位第二次公务员招录、体测、体检等工作需要提供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存留。报考时,务必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在有效期里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可报考。